9月9日下午,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第1下沉小组在省市相关领导的陪同下,赴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中实地检查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指挥中心”阵地建设,仔细查阅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资料。之后,召开了工作汇报会,听取了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同志的工作汇报,提出了明确的督导要求。
督导组周惠永同志指出,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扎实,阵地建设全面完备,挂图作战精准指挥,对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得准,下一步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敢担当,勇作为,对历史负责,对法律负责。
二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一定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严惩,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三是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检察办案直接接触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要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全力推进“打伞断血”。
四是要切实提高能力素质,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引导侦査、指控犯罪的能力,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刀刃向内,运用“四种形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9月10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中央督导检查整改工作,强调要树立边督边改,边整边建的理念,扎实做好督导整改工作,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开展。党组会议认真讨论后提出: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开展履职督导谈话,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干警,延伸到每一位员额检察官。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推进“以人民的名义,维护人民的利益”系列宣传活动,对展板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保证宣传效果。
三是要加大深挖彻査力度,对每一件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无前科、有无减刑、假释均要列入审查范围,全力“打伞断血”。
四是要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