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钢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黎凤宣读了对2017年度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考核先进集体的表彰决定。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争先创优、努力工作、扎实付出的良好精神面貌,强化司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安排,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取得了优异成绩。
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代表市院党组对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干警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指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不畏艰辛,积极作为,成绩斐然,值得肯定。同时,他对进一步开展好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抓住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的历史机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推动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二是全面加强民事检察,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及执行活动的监督;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检察,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扎实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案件亲自协调,狠抓案件办理;五是开展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开展汾河流域污染整治、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国有文物保护等专项行动,为我市经济转型、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钢要求,各基层院要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配备人员,找准问题,立足实际,缩小差距,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上台阶;要提高认识,转变方式,振奋精神,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工作;要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公益诉讼为突破点,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水平;要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加大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