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检部门干警应用执检子系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能,近日,吕梁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举办了两场应用执检子系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业务培训。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驻市看守所检察室、驻汾阳监狱检察室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专题培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太明参训并提出要求。
此次培训邀请市检察院驻汾阳监狱检察室主任王惠盛、副主任秦俊义,汾阳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刘计平进行授课。王惠盛和秦俊义结合具体案例对汾阳监狱主要情况、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减刑幅度、减刑间隔时间以及减刑、假释的审查流程、审查方法、审查内容、办理方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他们的讲解,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明确了执检子系统的操作流程,减少了疑惑,严格规范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刘计平副科长就山西省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学员就案件办理进行交流讨论。
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责任重大,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太明要求大家结合具体案例,认真学习执检子系统具体操作和减刑、假释案件审查办理流程;认真细致地审查、办理案件,发现问题该调查的调查,该核实的核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保持廉洁自律、坚守底线。
参加培训的干警纷纷表示,要按照高检院案件办理规范化要求,认真学习执检子系统的操作流程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方法,以刑罚执行的办案变更为契机,尽最大努力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促进执检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