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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视野下的于成龙精神
时间:2018-11-06  作者:王义平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成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让四百年后的我们仍念念不忘?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圣人还是有血有肉的凡人?是一个有时代局限的封建官吏还是超越时空彪炳千古的楷模?让我们穿越其一生的点点滴滴,看看他具有什么样的情怀,给我们什么样的感动,留下什么样的价值启迪。

  无比坚定的信仰 

  如同一篇文章要有“文眼”,解读于公也是如此。如果有一句话作为贯穿其一生的红线,那么非“天理良心”莫属,它是于公终其一生而不忘的“初心”,是于公的魂。 

  以前我们讲于公忠君,我看这有些误解,最起码是不全面的。45岁的于成龙到六千里之遥一穷二白的罗城任县令,立誓“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这不仅是他的从政誓言,更是坚定的政治信仰,人生宗旨。从这一意义上讲他已超越了时代的局限,他不是忠于一家一姓的小忠,而是以天下苍生为己任,开创天下太平的“大忠”:他压根就不是“千里做官为了吃穿”的蝇营狗苟,而是凡事要问天问地问内心的公平正义。这样的为官理念和道德操守成不了清官反倒是怪事。“天理良心”是他干事创业的出发点,也是终其一生孜孜以求的价值观,他用二十三年的从政经历信仰它,践行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高度信仰作为支撑的独行侠虽九死而未悔的情怀。 

  因此,当亲友纷纷反对他去罗城任职时,他力排众议,典房卖地,抛妻别子,坚定赴任。他不是没有动摇过,面对十室九空残破不堪的罗城,面对牢骚满腹的前后九个仆从(死了四个回去五个还有一个发疯),面对第一任县令刚上任全家五口被杀,第二任县令未任一年就潜逃的状况,只把自己一人留在罗城的于公也不禁哀叹:“此一活地狱也,胡为乎来哉!”“悔无及矣”。因为他时刻处在危境中,盗贼、野兽、疾病和瘟疫……叹归叹,在罗城,他扶病理事,一呆就是七年,远远超过了边奉期限,管理干部的的人似乎也把他忘了(边地官员不足三年就会升职)。但他坚持下来了,在给友人的信中他写到:“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竖二枪以自防”。不仅坚持下来,他将这艰难困苦作为上天对他的惩罚,他要“立意修善,以回天意,凡有陋弊,请查详革。”他兴利除弊,罗城大治,“禾穗遍野,牛羊满山……民俗和揖”,因而首举卓异。广西一省只举一人呵,如不是“天理良心”作为支撑,其间的艰难困苦如何支撑,我们还怎么能想象让他呆下来的理由?习总书记说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一语中的呵!坚定的信仰,是于公足以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成就其辉煌人生的前提和基础。

  发自内心的清廉 

  谈到于公,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的清廉,人们总是津津乐道列举“于青菜”,“于糠粥”,“于半鸭”的故事。事实上,这仅仅是表象,纵观其一生,我们会发现,清廉是他深入骨髓的生命修行,是一种发自内心毫不掺假的生存信仰。如果说罗城前期的于公是不得不清廉,那么到罗城大治以及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任上,他仍然吃糠粥,泡树叶,终年不知肉味,我们不得不说,他已将清廉根植于心,清廉已成为他生命的常态,是无需监督的自觉,而不是做秀。这一点,于公好友武祗遹曾说过:历史上的很多廉吏,不是虚伪就是偏激。而于成龙,确是自然如此,没一丝一毫的虚伪,超越了古人。陈廷敬也说:“于公清苦,天下一人而已”!康熙帝也说:“今观各官,虽有品行清洁者,但畏国法而然,如直隶巡抚于成龙之真实清廉者甚少”。时人评论:“公之廉出之以至诚,而不等于立名之矫”。是啊,二十三年为官,天南地北,只一个结发妻20年后才得一见,“治事尝至达旦”最后累死两江总督任上,居室中“故衣破靴,外无长物”。清苦至此,催人泪下。 

  事实上,他最可贵的品质,还并不仅是吃糠粥,而是宁肯吃糠粥,也不贪污官府的钱粮,也不榨取百姓的脂膏。灾荒之时他甚至连自己的坐骑也换了银子救济灾民。他不为清廉而清廉,清廉不仅是他的为政理念,更是一种看透人生的生存信仰,是他生命的本色,终其一生,始终如一。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清正耿介的人格魅力,超越了一般的清官意义。反过来,清廉又砥砺了他的品德和言行,强化了他的耐心定力,从而告诉我们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廉者无畏。

  不屈不挠的担当

  于公以廉名,“天下廉吏第一”嘛,但作为吏者之师,将于公精神仅局限在廉上是太过偏狭,远远不够的。 

  事实上,真正让于公光耀千古的是他“三举卓异”的政绩,没有这些卓着的政绩,就没有于公的传奇,就不会有吏者之师的美誉。而这一切皆源于他不屈不挠的担当:他的担当是全面的担当,不是选择性的担当;他的担当是彻底的担当,不是留后路的担当;他的担当是有作为的担当,不是匹夫之勇蛮夫之力的担当。某种程度上讲,清官易,好官难。清官不贪不占即可,好官不但要“廉”更要“能”,要有作为。 

  于公之担当表现在:不怕死。有人说于公“一半是勇气,一半是运气”。于公有胆有识,虽常有生命之忧,却勇往直前。前面已说了他在罗城“罪孽未尽,死而不死”的状况,算是恶劣自然环境的考验。更多时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舍命壮举:在平定东山之乱中,于公“以文吏而擅武略”,“以民数千,破贼数万”。激战之际,叛军火力密集,声如爆雷,官方千总吴之兰中弹身亡,部下劝他后撤,他大喝“今吾死日也,敢言撤退者立斩!然后拨转马头杀向敌阵,战火燎了胡须也不为所动,是役,他一人手刃48敌,以慷慨赴死的决心拿下了叛军,平定了叛乱,何等的气概! 

  不恋官。于公不图财利,也不恋功名。虽三举卓异,一路高升,却多次要求辞官归隐。但在位一日总是尽心竭力,死而后已。他在升任直隶巡抚时,正值灾荒遍地,每天都有饿死人的事情。按常规,上书请求赈济,等到批准实行,要一个月之后,紧急情况下,于公派员未经批准即先动支平粜仓粮进行赈济,众多穷苦饥民得以存活。但这种擅自开仓,“先赈后奏”的行为真算是十分冒险了,极有可能受到严厉参劾处分,乃至丢官,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有作为。于公三举卓异的背后却是实打实的政绩,康熙帝曾有精当的评价:“于成龙居官有年,闻其人素有才能,足以办事”。他每到一地,总是“期以兴利除害”,广施德政仁政,真正的以民为本。他赈灾济民、整肃吏治、慎刑施教、屡建武功、举荐贤能,不仅得到官方认可,更受到了老百姓真心拥护,所谓“政声人去后”。他离罗城时,老百姓依依不舍,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百里,哭而还。黄州任内,继母去世他需守孝三年,群众闻讯,数万人请求留任,朝廷批准“夺情”视事;离黄州时,民众“送到九江,凡数万人”“哭声于江潮相乱”;他去世时,江宁男女老少“皆哭巷罢市”甚至外番的和尚都“伏地哭尽哀”。士民数万人二十余里送柩……这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于公之得民心,顺民意,有作为。 

  于公从七品知县到封疆大吏,虽宦途多变历经风险,但不变的是“天理良心”,是为民情怀,他的担当始终贯穿着为民请命这条主线。许多时候,他的言行从官场规则看不合时宜,但和天理良心一对照,又是自然而然,真正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于公无比坚定的信仰,发自内心的清廉,不屈不挠的担当,除却特定历史的局限,内涵要求的不同之外,和我们倡导的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的确是高度一致。“天理良心”是他真诚的信仰,是他担当的内在动力和必然选择。清廉是他担当的重要基础。我们学习于公精神,把握其内涵实质,就是要学习其优秀品德和优良操行,站在时代发展高度批判地吸收和继承,从而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于公的“天理良心”与习总书记强调的政法机关的从业良知是一致的,根本核心就是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官,要有于公那样九死未悔的情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将办理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二要严守党纪党规,全面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将纪律挺在责任的前面,真正做到习总书记所要求的“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融入在血液里,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要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像于公一样有发自内心的清廉,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三要勇于担当履职,努力成为司法为民的践行者。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担当本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坚守底线,永攀高线,脚踏实地,努力成为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一流检察业绩。

  作者:王义平(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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