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吕梁撤地设市时成立,是全省11个市级检察院中成立最晚的,前身是组建于1978年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吕梁分院。
全市有1个市级院13个基层院,共有编制931人,实有检察干警889人,检察员464人,助理检察员60人,占全体人员的59%;书记员126人,法警93人,其他人员146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6人,占5%;大学本科学历的636人,占72%;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207人,占23%。
市院机关有内设机构21个(其中政治部下设3个正科级机构、反贪局下设3个正科级机构)。共有编制160人,实有139人。检察员76人,助理检察员5人,占全体人员的58%;书记员11人,法警17人,其他人员30人。市院机关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3人,大学本科学历的96人,本科以上占全体人员的78%;大学专科以下学历的30人。
新一届党组在研究分析吕梁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的基础上,确立了“1123”工作思路,即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紧紧围绕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中心,通过两手抓,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执法办案,采取分三步走的办法,第一年固强补弱、夯实基础,第二年提升层次、卓显成效,第三年树立品牌、争创一流。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这一新的规划和部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顾全大局、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吕梁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推动吕梁检察工作向一流目标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