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6名成员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29 14:51
2019年4月15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孟某某、李某某、范某某等1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自2018年6月以来,被告人孟某某纠集网罗被告人李某某、范某某等十余人在莆田市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孟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某、范某某为重要的组成成员,被告人陈某某、吴某甲、肖某某、林某某、吴某乙、胡某某、刘某甲、杨某甲、龙某某、刘某乙、杨某乙、王某某、刘某丙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