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涉恶犯罪集团17名成员
发布时间:2019-04-28 17:20
近日,经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对阮某某、龚某某、陈某某等17人以敲诈勒索罪向光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7年以来,以被告人阮某某、龚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为谋取不法利益,纠集被告人龚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等15人,利用宗族势力,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恐吓威胁、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迫使他人缴交所谓的“过田过路费”,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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