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宗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22 09:31
2019年4月16日,黄某城、黄某福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某城、黄某福等8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城、黄某福等人在黄某云的纠集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陵水县南平农场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黄某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盗窃罪追究被告人黄某城等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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