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张某某刑事申诉一案审查结案
发布时间:2019-04-12 15:32
2019年4月11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受理审查,决定对张某某不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2刑初239号刑事判决的刑事申诉一案予以审查结案,并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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