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付印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生效
发布时间:2019-04-02 15:5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起诉的彭付印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2019年3月2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核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付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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