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抢劫、敲诈勒索等案一审获有罪判决
发布时间:2019-03-29 17:10
日前,由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案,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甲、陈某等15人分别被判处十九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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