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检察院依法对三起案件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发布时间:2019-03-22 09:06
近日,我院依法对侯某某交通肇事案、肖某危险驾驶案、朱某某危险驾驶案三起案件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这是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我院首次对认罪认罚案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我院受理该三起案件后,经审查发现,三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都积极进行了民事赔偿,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条件。承办检察官在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并讯问后,向其三人阐明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和量刑建议,在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快提起公诉,县法院完全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有罪判决。该三起案件,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最长用时8天,最短用时仅3天,既贯彻了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又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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