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传奋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2-22 16:22
2019年2月19日,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传奋涉嫌犯受贿罪一案,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传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传奋,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传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砂场监管、采砂许可和工程项目结算拨付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