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今天在济南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程丁摄
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4月24日在济南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抓好“五个结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理论支撑。
作为部署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交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如何发力?首席大检察官张军谈了“五个有机结合”。首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确保检察理论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也必须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要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来规范、指导和引领,同时善于吸收借鉴人类社会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始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高度出发,去认识、深化、研究具体的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真正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坚持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努力为检察工作、法治实践提供更好更多的理论产品。这是张军提出的第二个有机结合。检察理论研究如何联系实际?就是要立足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深入研究和回答检察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要围绕办案这个中心,从如何有利于加强办案的角度去思考、论证、谋划。离开办案谈检察监督就是空中楼阁,不能落地。张军强调,办案是硬道理,案件出了问题、案件办不出去、案件处理得不公正,最终什么都落实不了。
张军要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检察应用研究有机结合,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层次和水平。要进一步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根本属性和发展规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坚实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基础理论研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检察工作理念研究。把理念论清楚、搞端正,具体检察监督工作才有灵魂。检察应用研究,必须在基础理论的科学理念指引下,研究如何推进各项具体办案业务工作。
张军强调,坚持领导重视、带头与广大检察干警参与有机结合,夯实检察理论研究基础。关键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各级院党组、领导干部首先要重视、关心、支持,带头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以上率下。要健全完善检察理论研究机制,构建日常检察办案与研究的互动机制,实现良性循环。同时要鼓励广大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既推动检察理论发展,又提升自身素质能力。
张军对借“外脑”很看重。他说,要坚持挖掘自身潜力与借助“外脑”有机结合,形成检察理论研究合力。既要眼睛向内,整合检察机关内部研究力量,构建“大研究”“大调研”格局;也要借助外脑,依托外部力量,建立健全与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长效合作机制;还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以及有关学会、研究会的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形成理论共识。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致辞,最高检副检察长徐显明出席。
会上,最高检对2017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组织示范工作部门进行了表彰。
本次年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山东省检察院承办,主题是“新时代中国检察制度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在两天的会期里,150余位与会人员将从检察职能调整与检察工作新格局、检察改革与配套机制完善、办案责任制的推进与完善、公益诉讼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