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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互补,各取所长”共同为“村官”上职务犯罪预防课
时间:2016-03-08  作者:  新闻来源:本院  【字号: | |

  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派驻机构,具有贴近基层、了解群众需求的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检察职能宣传工作是其一项主要工作职责。但是由于人员素质、理论水平等原因,乡镇检察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往往又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职务犯罪预防作为预防科的一项主要工作,具有乡镇检察室所不具备的理论实践优势。鉴于以上原因,近日,山西霍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与各乡镇检察室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各取所长”,为霍州市白龙镇、辛置镇等乡镇所辖七站八所负责人、村支书、村长、村会计120余人上了一场生动的职务犯罪预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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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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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课堂上,检察官运用精心制作的多媒体课件、警示教育视频等,从当前农村职务犯罪的概况、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及案发特点、原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剖析了近年来本市发生在涉农领域的一些实际案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措施和对策,提高村官的法律意识,警醒大家远离职务犯罪,切实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法制科结束后,检察官与在座村官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答了村官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村官们纷纷表示,通过了解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使他们深受警示教育,进一步认识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了拒腐、防腐的意识。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线,远离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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