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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恶意透支案频发 异地被盗刷如何保障权益
时间:2015-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今,随着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的快速发展,现金支付逐步减少,银行卡刷卡消费也逐步成为百姓生活的常用消费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49亿3千6百万张,人均持有银行卡3.64张,北京人均拥有信用卡1.7张、上海人均拥有信用卡1.33张。央行报告还称,我国信用卡信贷规模适度增长,授信使用率持续上升。

  与每年办卡量同步增长的,是与银行卡相关的“恶意透支”、“银行卡盗刷”等案件的数量。昨天,北京西城法院通报相关案例显示,今年前8月,西城法院受理盗刷银行卡案90起,超过去年两倍,在信用卡诈骗刑事案件中,“恶意透支”占了近9成。

  “恶意透支”等刑事犯罪如何界定?如果异地被盗刷了,该如何证明“人卡未分离”,进而保障自身权益?

  北京的蔺某为了投资养生会所,在3年间先后申办了8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和取现,可是由于经营不善,会所倒闭了,无力偿还欠银行的钱。北京西城法院刑二庭法官张冰洁说,他后来的做法可谓错上加错。

  张冰洁:到案发时,一共透支150多万。银行对他催缴后,他又关闭了手机,离开北京,逃避银行的催收。在工商银行报案后,被告人蔺某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蔺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北京西城法院对2014年初到2015年8月的案件调研结果显示,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恶意透支类案件占到89%的比例。“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透支欠款本金达到1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不归还的行为。”

  张冰洁:在申办信用卡时,一定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收入证明,不要使用虚假材料申办信用卡。在透支使用的时候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收入和还款情况进行消费,不要在消费的时候图一时痛快而导致最后还不上款。如果出现透支还不上款的情况,不要逃避银行的催收,首先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还款计划,尽量用民事程序解决问题。

  西城法院刑二庭的副庭长张岩也提示,透支后逃逸、改变联系方式,是掩耳盗铃,早晚逃脱不了责任。同时,不要误以为最终还款就可以免于刑责,或误以为判了刑就不用还款。相关债务将伴随持卡人一生,随时拥有财产都可能被追缴。

  张岩:很多被告人被抓了后,家属很着急,赶紧替被告人把钱还了,可这时候刑事责任也不能被完全免除,尤其是数额巨大的,比如透支十万以上,起刑点就是五年,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的情节,连缓刑都判不了。这样判5年以上,钱又还了,对被告人来说是很痛苦的事情。

  近两年西城法院受理的银行卡盗刷的纠纷案件也是高速增长,在2014年他们法院受理了35件,而今年前8个月已经达到了90件,这类纠纷背后往往是难以侦破的刑事案件,持卡人和银行其实都是受害者,持卡人资金受损,银行也是面临着业务风险不断增加。

  陈女士的遭遇非常典型,夜里11点50分,在江西南昌出差的陈女士突然收到建行短信提示,通知她持有的建行借记卡在广东湛江被分14笔通过ATM机转账和提现10万元。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的陈女士立即致电建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还以派出所门口为背景用手机拍了一张自己手持涉案银行卡的照片。

  法官甘霖:这一点对于法院认定事实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明银行卡在交易发生时,是在江西省南昌市,而不是在广东湛江市,银行卡和陈女士没有出现人卡分离的状况,对于最后法院认定这是一起伪卡交易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院判决由银行来承担陈女士银行卡被盗刷的经济损失。

  如果你的银行卡有异常交易提醒,法官提示了“三个尽快”:第一,尽快致电发卡行的客服电话核实是否发生了账户异常变动的情形,确认发生后立即办理临时挂失;第二,尽快到最近的发卡行服务网点、ATM机或银行营业场所办理用卡交易,比如查询、取款,证明人卡没有分离;第三,尽快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向办案人员出示银行卡原卡,取得报案回执或受案通知书这些文件。证据,对于你日后维权非常重要。

  法院呼吁商业银行加快将磁条卡更换为纯芯片卡及ATM机、POS机的进度,建议消费者尽快更换银行卡,同时认为,应该加大打击贩卖银行卡复制器的行为。

  北京西城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李艳红:无论是“恶意透支”还是遭遇盗刷,最终侵害的不仅是每个持卡人和银行的利益,更侵蚀着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危害着全社会的金融秩序。因此,守住我们的信用卡,更是守住社会的信用体系,安全用卡、诚信用卡应当成为社会公众共同推崇的法制和道德理念。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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