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工作,4月1日,霍州市纪委监委驻政法联组组长姚学义和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胡建平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三个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
姚学义一行对我院办案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看了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限、各楼层的烟雾报警器和消防总监控室消防总机的使用情况。并对办公楼进行了全面排查,实行全覆盖、零死角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结束后,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姚学义提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
开展“三个专项行动”是我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确保安全工作做实做细、防患未然。
(政治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