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工作安排,组织全体干警对全省8家组织生活会经验交流材料进行学习。
会上,常务副检察长成红福指出,全体党员都要严格按照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刻认识每名党员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这一基本义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成红福强调,党的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照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严和实的作风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圆满完成,为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政治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