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部署要求,3月12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支部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党支部书记张华锋带领大家集体学习《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实施方案》和《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开展“亮、比、争”活动实施方案》,并集体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的视频。
随后,针对如何在支部中开展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参会党员积极发言。
闫雪琴:要认真落实活动要求,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有为,作出亮点。
李垒:身为一名普通党员,最重要的是要有担当、有作为。
李燕燕: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先要有担当,从点滴小事做起,对得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对得起我们的工作职责,才能做到奋发有为。
张华锋作总结发言:“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体党员要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勇于创新,担当作为,“亮出责任,比出干劲,争出实效”,为检察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