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阳泉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培训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2018年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今年刑事检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专题培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范海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锐利参加会议,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共60余名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就做好与监委衔接、办好经济犯罪案件、强化审判监督等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补充调查工作,强化对下指导,确保层层落实,注重完善与监委的办案衔接机制;要继续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的手段,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依法查办危害、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要尽快建立服务企业家专项工作任务清单和台账,加大典型案件的办理和发掘力度,进一步做好“送法进企”工作,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提升服务精准性和专业性;要坚持指控犯罪与加强监督双管齐下,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效果。要结合“刑事抗诉质效年”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
会议对全市四项重点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全要素流程指引”工作模式和《涉黑涉恶案件不捕不诉、改变黑恶定性审批制度》要求,实化介入,严格补侦,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大三长”、“小三长”会商协调机制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要降低捕后案件轻刑率,有效提升捕诉案件质效,切实转变司法、检察理念,牢固树立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疑罪从无的观念,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分层把握逮捕条件,加强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审查。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沟通的主动性,加强审判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检察业务水平;要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各县区院要不折不扣地安排推开认罪认罚制度案件的办理工作,在案件办理中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主导作用;要开展“刑事抗诉案件质效年”活动,有效提升抗诉质效,贯彻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指引》,按照“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基本要求,强化监督意识、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提高刑事抗诉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