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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5-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全省检察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刑事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机关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2个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从2014年起归入我院管理的4个派出检察院。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四、2014年 “三公” 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及说明

     全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54万元,下降20%,主要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3.50万元,在年初控制数之内。需要说明的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3年度德国培训团4人费用25.04万元、澳新学习交流团3人费用15.15万元;2014年度德国培训团5人费用36.28万元、美加学习交流团2人费用13.55万元。因会计账目处理因素导致差异,2014年度实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在预算控制数之内。 
     201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车辆保有量为109辆。
     国内公务接待全年累计124批次,850人次。

五、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全年收入11300.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0.75万元,利息收入19.52万元),上年结余3954.37万元,全年支出11184.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70.10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1117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3.1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奖金及公积金、医保等。项目支出4339.11万元,用于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全年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157.36万元,本年支出13.5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