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特约检察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不含西藏)、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在中央统战部的帮助下,经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聘请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18位同志任特约检察员(名单附后)。望你们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高检院、中央统战部《关于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聘请特约检察员的工作。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要及时总结经验,上报高检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