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对下级院侦查监督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对下级院侦查监督部门除职务犯罪以外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省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办理省级侦查机关要求复议的案件;办理市级侦查机关提请复核的案件;办理下级院除职务犯罪以外的侦查监督环节的请示案件;办理省院调卷审查的除职务犯罪以外的侦查监督环节的案件;办理侦查机关提请的应由省级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对各市、分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除职务犯罪以外的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办理应由省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的除职务犯罪以外的申诉案件;对省级侦查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对省级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除职务犯罪以外的侦查监督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