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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一处
时间:201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主要负责对全省下级院除死刑案件以外公诉工作的综合指导;对全省下级院除死刑案件以外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和公诉部门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全省下级院除死刑案件以外公诉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案件的协调;办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省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一审案件;办理各市、分院除死刑案件以外按二审程序抗诉和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的案件;办理省院除死刑案件以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办理省法院依法决定开庭审理的除死刑案件以外二审上诉案件和自行决定再审的刑事案件;办理全省下级院除死刑案件以外公诉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关公诉业务问题的请示;办理各市、分院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起诉上报省院审批的案件;办理同级侦查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要求复议的案件和市级侦查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要求复核的案件;办理高检院交办或者同级院移送的案件;对同级侦查机关、省院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全省下级院除死刑案件以外公诉部门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和特别案件备案审查;负责对全省公诉队伍建设的指导;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省的公诉业务改革及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