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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局
时间:201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对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的监管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以及对监狱和公安机关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劳教人员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工作的指导;承担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对刑罚执行活动、变更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以及超期羁押的监督工作;承办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的案件;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中重大疑难案件和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省监所检察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