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综合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省检察院巡视办公室、检务督察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