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省检察系统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负责对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级院的政法补助专款及基本建设经费进行分配和管理;负责全省检察系统的检察技术装备、交通通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负责全省检察机关“两房”等基本建设指导工作;负责省院机关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工作;负责省院机关各类经费的申请、核算、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对省院有关部门财务往来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负责协助财政、审计部门对财务独立管理的省院下属单位、派出检察院的财务以及其他检察机关有关经费管理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负责对下级院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