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5日在平陆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述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一二三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执行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各项决议,落实全市检察机关“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争上游、五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狠抓党建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被中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道德讲堂)”优秀奖;被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知识竞赛“集体三等奖”;被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运城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新平陆建设
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全力为平陆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坚守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学习培训。院党组先后10次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和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斗争培训会议8次、集中全体人员学习10次并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2次;加强宣传督导。先后25次深入到曹川、坡底、三门、圣人涧、张店5个乡镇开展督导工作,发放问卷调查表120余份。散发扫黑除恶公告、资料,悬挂标语百余份(条)。到曹川镇、洪池乡开展专项斗争知识宣讲2次;加强线索排查。对我院2014年以来办理的32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和评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条,已移交县扫黑办。全年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50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40人,不捕7人。提起公诉1件12人,2件9人作出有罪判决,4件21人正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涉恶案件,检察长办理1件6人,副检察长办理4件28人。共进行案情会商3次,提前介入3次,对案件涉嫌罪名、侦查方向提出引导意见,公安机关全部采纳。
(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18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91件145人,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63件10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9件182人,审结118件163人,依法提起公诉93件130人;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和犯罪预防,共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依法提起公诉2件2人。开展法治进校园、以“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和“零距离普法,‘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7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启动了以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集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实现了查询案件信息、受理移送案件、控告申诉检举、辩护律师申请阅卷、约见检察官、查询档案文书等6件事项“最多跑一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2018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7件130余人次,处理来信5件,全部答复。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公开审查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二万元。对15起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做到司法更透明、更阳光、更公开。
(四)在精准上下狠功夫,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任务。我院扶贫工作队入驻常乐镇后涧村以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以党建为引领。修缮了村“两委”活动室、卫生室、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等,促进村“两委”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以项目为抓手。积极沟通联系,争取项目资金340余万元修通了全村九个组的机耕路,建设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改善了居住环境;以易地扶贫搬迁为核心。保障工程质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共搬迁303户831人,其中贫困户86户248人,同步搬迁非贫困户217户583人,目前已经分房到户,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严格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要求,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全县人民提交一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满意答卷。
(一)依法严格审查案件,积极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2018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追捕漏犯5人。成功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4件。提出抗诉1件1人,市院支持2件2人(含去年提出抗诉1件1人),改判2件2人。向公安机关及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检察建议》6份,提前介入侦查2次、命案现场3次,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2018年,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司法局社区矫正以及法院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共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9份、《检察建议》7份,被监督单位及时采纳了监督意见并进行了认真整改。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部门采纳。监督看守所在规定期限内将52名已决犯押送临汾监狱投劳服刑。参加联合大检查16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9起,确保了看守所安全稳定。入户走访社区矫正重点人员64人次,社区矫正人员没有因脱管漏管而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
(三)依法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着力提升监督效果。2018年,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6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3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民事生效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审查后,作息诉处理2件,向县法院发《支持起诉书》34件,《检察建议》10份,全部被采纳。
(四)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业务增长点,我院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乡镇社区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到行政机关进行调研6次。同时组织干警到福建、贵州等公益诉讼试点县(区)院学习先进经验,并利用全国、全省公益诉讼网络学习平台,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2018年,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公益诉讼价值目标,按照法律规定的行政公益诉讼范围,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公益保护热点,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办理的案件涉及到环保、国土、食药、林业、畜牧、城建等部门,共向行政机关发诉前检察建议3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名。共规范网络餐饮453家,恢复黄河湿地36.34亩,清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47.46吨,恢复耕地5.56亩,复垦土地36亩,挽回国有资产133万余元,实现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三个领域全覆盖。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努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依法认真办理监 察委员会移送案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和《关于邀请检察机关提前熟悉案情的工作办法》,2018年,共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应邀提前熟悉案情4件7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5人,目前全部依法提起公诉,其中3件5人已经作出有罪判决。
(二)健全新型办案组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为10名独任检察官配齐了司法辅助人员,设立10个独任检察官和3个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坚持“能放尽放”原则,继续依法充分放权给员额检察官,调整了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权限配置,实施了捕诉一体化改革,批捕和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或者同一个办案组承担,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主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功能和作用,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2018年,共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配案件409件,其中随机分案390件,指定分案19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以常态化评查助推案件质量提升,共组织评查案件48件,并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在全院大会上予以通报,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四、坚持不懈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求发展的思路不动摇,把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形象。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市委提出的“三大”和省院提出的“四大”活动,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指导意见》和《学习计划》,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决做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2018年,共组织干警参加本院思想政治类培训22期990人次。
(二)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书记讲党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建设了检察文化墙,完善了党员活动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依法科学决策。
(三)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全年共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在前、走在前、干在前,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带头直接办案件,2018年全院员额检察官共办理案件48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5件,副检察长办理58件。
(四)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力配合县委巡察二组对我院党组工作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共提出5方面9个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现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促进党组扎实规范履职。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队伍集中整肃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能,经常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定期向派驻纪检组通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18年,共开展警示教育8次,谈心谈话200余人次,查岗查纪30余次,进一步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零违纪”。
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底线,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积极参加人大主任集体接访12次,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针对人大代表在平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的建议”,我们认真对待,立足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征求代表意见,给予代表满意答复;同时,做好代表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12309挂牌仪式等活动4次,始终把检察权的行使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二)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件,法律文书75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2018年,共在门户网站发布动态36条,新浪微博发1017条,微信337条,今日头条客户端487条;同时,在省、市级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检察信息10余篇,进一步接受监督。
(三)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做好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2018年,涉案物品入库36案432件,涉案金额248723元,出库21案203件,涉案金额206857元;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共监控案件135件,进一步堵塞了监督管理漏洞。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学以致用、创新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在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对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工作创新发展思考研究探索不够;三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对公益诉讼了解不详细、不深入,行政机关理解支持不够,检察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充分,案件线索来源单一,调查取证手段缺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努力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十二字”总要求,严格落实全市检察机关“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争上游、五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狠抓党的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争先创优,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的新平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做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精准掌握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县委报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支持服务企业家创业创新,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三)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恪守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运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手段;不断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活动;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加大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司法办案主体地位;继续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化改革,健全新型办案组织,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三基”建设为抓手,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继续扎实开展“大讨论大实践大学习”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到业务技能与综合工作能力培训并重,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不断提高干警运用新技术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事业崇高而神圣,新时代的使命重大而光荣。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履职尽责、奋勇搏击,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的新平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70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