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3日在平陆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述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县“一二三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切实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认真落实全市检察机关“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争上游、五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立足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两项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我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被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6—2017年度运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职,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主动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共依法批准逮捕39件48人,不批准逮捕23人。共依法提起公诉101件137人,不起诉11件13人,移送市院管辖3件3人;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6人次。办理生效刑事赔偿决定申请执行案件1件,赔偿2.5万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件2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受理举报线索10件,初核1件,直接答复9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76件以及其他信访案件26件,每件均及时作出答复,注重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3件4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4人,不诉1件1人。为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2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进行犯罪记录封存5件7人。向侦查机关口头提出检察建议及纠正意见10余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保护和犯罪预防,在县利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工作。2017年,共查阅公安警务平台执法办案11次,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3人,追捕漏犯5人。提前介入命案现场3次。提出抗诉1件7人。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5件5人,向公安机关及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7份;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共调阅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53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2人。同时,多次深入到县东矿区,实地查看矿山开采后的环境保护情况和是否存在非法乱采行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监督看守所在规定期限内将46名已决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司法局社区矫正以及法院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4份、《检察建议》13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参加看守所、武警中队和我院驻所检察室共同组织的联合大检查14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3起,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着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检察长向县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县委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调取相关部门卷宗98件,经过调查核实,立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涉及到水利、环保、食品药品和国土等领域,均在一个月的期限内恢复了被侵害的公共利益。我院办理的林业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被最高检、省市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典型案例在检察内网和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分管副检察长在县电视台以电视访谈的形式进行宣讲,宣传工作队利用乡镇集会时间,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80余人次。同时,结合全省万名干部大调研活动,到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使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精神,我院专门选派了“第一书记”,成立了帮扶工作队,并真正做到脱产驻村帮扶。检察长带队,多次深入到我院帮扶村——常乐镇后涧村走访调研,宣讲政策法律,送去法律图书、慰问品和干警捐赠的过冬棉衣,为贫困户尽早脱贫出谋划策。同时号召村民发展双季槐经济林的栽植,增加种植面积100亩,争取资金硬化了田间机耕路10.7公里,扩建党员活动室110平方米。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确定后涧村为整村移民搬迁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于去年7月奠基动工,预计今年10月底前完工,尽最大努力去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我院始终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从做细做实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入手,确保改革期间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步推进。
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思想氛围。坚持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积极主动报告改革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改革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关于改革的部署要求;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体干警讲政治、顾大局;主动开展谈心交流,及时答疑解惑,不断凝聚积极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合力推进改革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正能量。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3月底前,顺利完成了政法编制数10个、工勤编制数1个和公务员8人的转隶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安全移交未结案件及线索,及时召开中层会议,并与县监察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及协助执行逮捕工作规程实施细则》和《职务犯罪公诉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并安排承办检察官赴省、市院进行专题学习培训3次。截至目前,我院与县监察委员会案件移送衔接顺畅,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8人,其中2件4人已依法提起公诉。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时完成了人员编制上划、员额检察官遴选、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报备和经费预算审批等工作,全院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4名,转隶后,还有员额检察官9名。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全部在业务部门从事办案工作,进一步充实了一线力量。同时,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14项,设立9个独任检察官和3个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政治部和综合保障部5个内设机构。完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配置工作和相应权限设置,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后各项工作机制、硬件配置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全院员额检察官共办案420件,其中检察长办理4件,两位副检察长共办理22件,入额院领导办案已成为工作常态。
三、固本强基,坚持不懈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促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狠抓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思路不动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稳步推进“三基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干警的业务能力提升,通过集中学、个人学、专题研讨、网络课件、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2批次946人,组织聘任制辅助人员和公益岗位大学生岗位能力测试27人次。与县法院协作配合,以岗代训,开展观摩庭21次,并在县电视台《平陆司法》栏目进行播放。组织干警赴其他院参加庭审观摩4次。开设完善了图书室,设置了法律类、文学类、哲学类等,购进图书300余册,方便干警查阅学习,切实推进文化兴检。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遏制违纪违法苗头,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任前谈话15人次;积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持纪律在前、从严治检;充分发挥廉政教育作用,组织全体干警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确保干警强化规矩意识、坚守纪律底线。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六权治本”要求,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转交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我院公诉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副检察长的履职情况;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员额检察官宣誓等活动共计23人次。
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件,法律文书94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向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12条。全面开通了“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转发高检院、省院信息4195条,发布原创信息171条。同时在省、市级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检察信息26篇,进一步宣传了检察工作。
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案件165件,监管涉案款11934元,涉案物品326件,开展案件流程监控67次。结合实际制定了《案件监督评查办法实施细则》和《案件质量评定等级标准》等工作制度,组织评查案件11件,评查情况及时反馈,办案人员对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整改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干警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途径和监督方法需要进一步拓宽和创新;四是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我县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今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一二三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按照全市检察机关“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争上游、五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两项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工作争先进位、争先创优,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的新平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此,我院要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着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服务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着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稳定促和谐。坚持严打方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及“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侦查阶段,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批捕、公诉阶段,要加快办案节奏,依法快捕快诉;在审判阶段,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庭审工作,确保依法、有力惩处犯罪。
(三)持续深化“两项改革”,进一步激发内部潜力。继续配合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主动加强与县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调,着重解决介入时间、介入方式、补齐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确保衔接顺畅高效。进一步规范退回补充调查权、不诉权的行使,积极完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移送机制,确保线索不遗失、不泄密、办案时机不贻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因改革配套制度措施不完善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更加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司法办案主体地位,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在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方面,深化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工作机制,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和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形,防止刑事案件出现“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问题。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建设,加大对以罚代刑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着力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刑罚交付、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财产刑、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执行监督,依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发挥好民事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逐步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走访摸排,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说理性,下大力气提高监督质效。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着力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大力推进“三基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进一步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不放松,同时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作为。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砥砺奋进,努力开创平陆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的新平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