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发展,12月11日,受省档案局委托,省一级考核专家组验收评审我院档案管理工作。
汇报会上,评审组一行听取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靖志科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到档案室、阅览室和数字化档案处理室实地察看了档案借阅管理、归档情况、分类管理情况等,认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细致扎实,详细规范,并一致同意给予了97.5分的好成绩,同时,就进一步开展好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完善基建工程档案。基建工程档案是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历史记录,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真实反映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和工程实体的现实面貌,具有比工程实体本身更长久的寿命,规范、准确的基建档案是工程进行维修、管理、改扩建、使用的凭证和依据,要不断收集完善基建工程档案,切实发挥好服务、便捷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抓好细节工作。针对档案借阅,要尽量用打印墨粉来进行登记,避免使用纯蓝墨水或铅笔登记,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所有痕迹都能长久清晰保存;三是要尽快完善验收评审资料。要以此次验收评审为契机,结合验收要求,查缺补漏,对编研材料中缺乏的职能作用材料,要尽快补齐完善,做到档案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述功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省一级验收评查组的要求,扎实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及时上报,争取把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