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3日在平定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三个坚持、四个围绕”的思路,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保障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园区建设健康发展。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研究制定了我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园区建设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主动适应我县园区建设健康发展的司法需求,通过打击违法犯罪、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激励诚实守信,努力为园区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检察活动。扎实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3起涉嫌销售假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扎实开展了产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11件23人,金融诈骗案件2件2人;扎实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线索,立案调查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均得到诉前结案。通过专项检察活动的开展,着力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深入推进“阳光百姓工程”。组织县扶贫、财政、农委等涉农部门和乡镇、行政村财务人员200余人进行了操作平台使用、数据报备培训。充分运用网络报备平台和监管平台,完善报备公示核查工作机制,将原来重点监管的涉农扶贫领域向惠民领域全方位拓展,对全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在项目申报、资金发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全程、实时、同步监督,确保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平安平定建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我们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切实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9件17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1件3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3件119人,提起公诉233件329人,始终保持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8人。坚持把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共审查处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44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认真做好重大敏感时期涉检信访维稳工作,连续多年保持进京赴省零上访。
三是创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措施,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共同建立了“检校家园”——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在不捕不诉后加强教育挽救,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体系建设,与县司法局联合在阳泉友爱医院设立了平定县社区矫正“爱心教育基地”,使社区矫正管理日常化、社会化、规范化,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照顾贫困住院患者、出院后回访慰问、参与医院卫生清洁等多项社区服务项目90余人次,真正使其内心受到触动,心灵得到净化,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重新犯罪。
三、全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一是全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在命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共介入引导侦查20余次,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充分发挥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实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以及侦查办案活动,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1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4人,不起诉27人;依法纠正漏犯10人,纠漏罪行34条,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3件次。
二是全力构建新型检法关系。全面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提出量刑建议325件,法院采纳256件。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积极支持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法院全部采纳,为6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90余万元。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监督纠正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0件次。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人民法院审判权威。
三是全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发挥律师对司法的专业监督作用,坚决落实保障律师执业的各项规定,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共接待律师查阅、复制案卷66次,在检察环节听取律师意见28次,着力构建了检察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是全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扎实深入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4人次。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次,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1件次,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4人次,强制医疗不当2人次。
四、坚定不移抓改革,确保改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我们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勇于担当负责、攻坚克难,强化责任落实,改革呈现纵深推进、成效初显的局面。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地工作,出台了我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侦查监督、公诉等10类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组建了以独任检察官办案为主、检察官办案组办案为辅的办案模式。2017年3月以来,由检察官直接决定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9%以上。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部”,实行扁平化管理。坚持放权不放任,管理监督不缺位,健全了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评价标准。通过改革,我院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院领导亲自办案、优秀人才向司法办案一线流动的趋势已经形成;办案组织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正在形成,办案质量、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达到了司改的预期目的。
二是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把支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2017年2月,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案件线索及8名检察干警全部按时完成转隶。同时,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以及省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各项规定,做好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市检察院交办我院审查起诉的市监委查办的第一案,原阳泉市发改委调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陈某受贿、贪污案,我院积极加强与法院、监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依法审查后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省检察院组织太原、晋中、忻州、吕梁四地市检察干警40余人进行了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紧紧围绕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的要求,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治检全过程,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积极主动接受了市检察院对院党组的政治巡察,并就指出的问题坚决进行了整改。突出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基建设”,进一步打牢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增强了献身检察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我院《落实“两个责任”构建“五责”体系暂行办法》,就构建明责、履责、督责、问责、考责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突出第一责任,明确了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压实了主体责任。纪检组从严落实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推动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实施细则和集中反“四风”、改作风向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推进,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坚决整改。持续加强对党章党规、检察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检察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扎实开展了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找自身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严肃认真加以整改。及时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把监督制约触角同步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为平台的“智慧检务”工作,完成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系统,实现行政办公网上公文流转,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汇报、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等形式,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办理交办案件和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决定。
三是持续深化阳光检察工程。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案件办理信息,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6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06条,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在全市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连续五届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单位”,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与服务党和全县大局的融合度还不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推进力度还不够,能力不足、本领不强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一些检察官对新的办案模式还不适应,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四是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普遍短缺,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三个坚持、四个围绕”的思路,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平定、法治平定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二要服务中心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准确把握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深刻涵义和重大意义,积极投身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要求,适应发展实体经济对法律监督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健全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扞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传销、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早打小,在批捕、起诉等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制度建设,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认真学习、严格实施修改后的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落实人权法治保障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多元化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对民事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及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要坚定改革政治定力,不折不扣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入学习领会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任务新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六要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着力打造新时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努力实现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互促互进。持续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培育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开创新时代平定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