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9月13日上午,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持续净化节日风气。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明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光宝华传达了市、县纪委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会议精神,并宣读了县纪委《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并就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针对当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新动向、新特点,以及作风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紧紧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的关键节点,将重点督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参与封建迷信、聚众赌博活动和严肃换届纪律八个方面的内容,并对做好此次督查工作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性地强化问责、加强联动协作和运用好检查结果四方面的工作要求。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从9月9日开始至10月9日结束。
王建明检察长对开展好纪律监督检查和进一步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四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思想重视,遵守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四个全面”,其中之一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从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现在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再从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问题看,抓思想教育、纪律作风不是一阵风、一阵雨,而是常态化、进行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检察干警都要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警醒起来,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严守底线,不越红线,有所作为,有所不为。
二是要不存侥幸,敬畏纪律。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继出台,我们检察人员还要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纪律条规,现在这些党纪检纪政纪纪律惩戒制度已经很完备,规定的也很具体详细,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执纪监督问责的力度会越来越大、越来越严,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检察干警都要对纪律心存敬畏,汲取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时刻牢记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触不得、碰不得、摸不得,做到知敬畏、守纪律。
三是要加强管理,狠抓落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模范遵纪守规,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既要管好自己、办好案子,又要带好队伍,要把责任层层落实下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做到压力传导全覆盖,责任落实无缝隙。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修订完善上班签到、大会考勤、请销假等制度,严格执行我院修订后的值班制度、车辆管理、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坚决执行高检院、省院、市院出台的各项检察纪律制度,严禁在贯彻执行纪律制度上打折扣、搞变通,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队伍不出事、能干事、干成事。
四是要强化督查,抓早抓小。纪检组、政治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干警执行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的督查力度,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纪律作风方面的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干警出现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做到发现问题就要提醒,有了问题就要谈话诫勉,坚决把违纪违法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体现对干警的严格要求和关心厚爱。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检察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
(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