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由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管涔山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白某涉嫌滥伐林木案,经审查,我院认为白某作为原平市段家堡乡赤泥泉村村委主任,召集村支两委开会研究决定在未申报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本村集体林木砍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本案起因是该村委会为减少涉案地点交通事故频发的好意,且经过了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后也将树款全部交于乡三资中心,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罪情节,我院经检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白某作出不起诉,同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村委会将卖树所得款项取出全部用于购买新树苗,在合适位置进行补种,以达到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良好效果。
4月17日上午,风和日丽,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干警在分管副检察长胡江的带领下,深入赤泥泉村开展了一场“为春添绿意 检察献力量”的植树活动,首先案件承办人宣读了对白某的不起诉决定书,宣读了对该村委会下发的检察建议书,其次检察官对到场的村委会全体成员、村民代表等结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法治宣传。
之后,大家到达村委会选定的植树地点,领取植树工具听取有植树经验的村民讲解植树要领,然后干警们配合赤泥泉村村民一起扶直树干,挥锹铲土、提桶浇水,通力协作,活动现场一片热火朝天,成为春天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村民和干警们共种植了30余株两米高的油松树苗,在植树的过程中,院领导倡导干警们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奉献自己的力量,本次活动的开展是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的体现,有力彰显了检察干警的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