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气候干燥,宁武县森林防火进入了一个严峻时期。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县人民检察院出动一辆制式警车,悬挂“严禁野外用火”标志,滚动播放宣传内容,沿东寨镇辖区村庄、林区,宣传护林防火知识。4月3日,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锐锋带领副检察长胡江等,前往东寨镇辖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上午,安锐锋检察长参加了东寨镇清明前森林防火部署培训会。会上,安检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火情火险。
会后,安锐锋检察长等一行前往东寨镇车道沟村、窑子湾管涔山林局木材检查站、东寨镇政府芦芽山护林防火检查站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安检沿路对森林防火哨岗逐一认真检查指导,查看车辆、人员进山登记情况,了解具体的防火措施,最后来到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高桥洼林场。
高桥洼林场地处管涔山腹地,山高林密,是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在听取林场和派出所负责人的护林防火情况介绍后,安检指出,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条幅和森林防火宣传车的作用,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二是要落实责任,健全定点设卡检查和重点区域巡查机制,密切关注流动人员去向,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同时要组建一支精悍的应急队伍,快速处置突发火情。三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野外用火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用足法律手段,绝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