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前身为繁峙县人民检察署,设置于1954年11月21日。院址设在当时县政府所在地——砂河镇,检察长有县委书记马春芳兼任。同年12月13日,更名为繁峙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10月,检察权由军事管理小组行使。1978年,检察院恢复重建。11月1日,繁峙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
繁峙县人民检察院从设置至2016年年底,前后任职的检察长有15人,经过60年的创建发展,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等发生了重大变化,检察干警由最初的4人发展到现在的4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逐年提升。基础设施由原来的与法院合署办公,发展到现在拥有3564平米的现代化办公大楼。有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和可容纳百余人、设备较为齐全的视频会议室;有较为先进的办公办案设备。机关各项业务工作逐年有起色。县院先后被评委全省全区“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就爱奶茶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等。
院党组班子配备与分管情况
岳岐峰: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高星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分管综合局、机关人事和财务。
郭永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诉讼局、案管中心。
任晓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批捕局、监所、控申局、民行、检察委员会。
姚素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侯荣富: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分管司法警察、法律策略研究。
刘卫平:党组成员,民行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