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级文明创建工作验收检查组王拥军一行六人到市检察院,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对市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市院职工活动室、道德讲堂、院史展览馆、图书室等场所,仔细查阅了市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档案资料,并随机对20 名干警进行了调查问卷测评。
座谈会上,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红彬代表市院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刘跃文汇报了市院文明创建工作。
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市院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马红彬表示,市院近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市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文明委的指示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加快步伐,争取在创建活动的内容和质量方面精益求精,全方位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助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今年以来,临汾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四个方面的努力,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一是增强意识,提高站位,把党建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党建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以党建促创建。
通过积极开展“两学一做”、“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 等专项活动,不断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增强干警的“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觉悟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文明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市院党组专题研究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市院2012-2017年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对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初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明确在创建活动中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良好局面,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三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选择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载体。市院坚持以人为本,以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十个一”工程,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通过开设道德讲堂、评选道德模范、参加志愿服务,提升干警道德水平;围绕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并积极建设院图书室,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立足中国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文化长廊,彰显传统文化内涵,营造积极向上氛围;以开展征集“好家风、好家训”、诚信建设、“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出行、重视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为平台,全面倡导文明风尚,展现机关良好形象。四是提振精神,争先创优,彰显文明创建活动实际成效。通过持续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干警们的精气神得到极大提振,文明创建结出了丰硕成果。
市院在2015 年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 “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市委表彰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1至2016年连续六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对临汾检察工作特别作出批示: 临汾的整体工作出现了新的好的工作成果,这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干部使用做到风清气正是分不开的。整体工作向好是好事,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