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刘富副检察长传达了市院5月18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强调指出:
全院领导和干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清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群众路线,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一村一警”联系走访干警发动、宣传作用,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性质犯罪,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全民聚力开展扫黑除恶。
五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每日专人向市院、区政法委报告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每周四撰写1篇扫黑除恶工作简报,做到全程留痕。
韩贵福检察长对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进一步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设立扫黑除恶专用办公室,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指导工作和扫黑除恶重大事项的报告、报备工作以及相关材料在整理归类,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积极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和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件,营造在全社会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氛围。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线索逐级报告;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分管副检察长要按照工作分工,强化领导,做到亲力亲为,业务部门负责人亲自办案,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
四是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互动机制,坚决彻底扫除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