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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11-02  作者:唐爱兰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快速行动,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动员学习骆惠宁在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工作会议精神、杨景海检察长讲话精神、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向山西反馈督导情况会议精神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以部务会、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检察长带头承办重大涉黑案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参加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讨论,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4次,组织办案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上级文件规定和办案资料汇编,准确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特征、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要点,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编印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分发至全体干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知识,确保入脑入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等上墙,注重运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案件信息和办案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情况的知晓度。延伸宣传阵地,深入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督导,印发宣传资料1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条,设置举报信箱3个,宣传专栏、宣传展牌4个,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围绕中央确定的打击重点,依法准确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696人,批准逮捕80人,不批准逮捕16人。受理审查起诉16件63人,提起公诉11件45人,一审判决5件19人。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召开或参加公检法联席会议4次。就专业化办案、介入侦查、指定管辖等具体问题达成共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0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强重点案件排查和在办案件自查,重点排查是否涉及漏罪漏犯和“保护伞”问题,向平城区分局、区政法委移交涉黑恶线索10件。

四、参与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果。一是安排专人主动上报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及主要情况,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28期,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斗争工作经验、成效。二是结合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如在办理案件时发现,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18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餐饮登记证过期的情况下,仍然向不特定人群销售食品。我院依法向平城区食药监局开出一份检察建议书,要求立即开展整改规范。平城区食药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组织相关街道监管站展开调查,同时采取措施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市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美团外卖、百度外卖、饿了么外卖、肯德基外卖、必胜客、麦当劳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其立即开展自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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