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检察院被大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市星级示范平安单位”,并颁发了荣誉证书,获此殊荣的全市检察系统只有两家单位。
2013年,我院积极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平安大同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7年)》和《2013年平安大同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大局,以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为目标,切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全体干警认识到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经常性地开展对综治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抓典型树榜样,切实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干警清楚地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实是一项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国之策,增强了每个干部自觉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干部当中存在的思想上轻视,行动上麻木的现象。
二、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按照上级要求,我院紧密结合实际和检察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了宣传标语设置了宣传栏,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使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加强重点整治工作。根据“什么地方易出现安全隐患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针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集中整治。治安状况明显改观,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我院做好检察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工作局面的一项主要任务。为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我院社会治安综合领导组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按照“依法办事、区别性质、及时处理”的原则,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以民行科、控申科、驻街道检察室为平台,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
五、以检察业务全面开展促安全保稳定。一是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严打不放松。做到一般案件三日内,疑难复杂案件五日内做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一般案件十日内,疑难案件十五日内起诉至法院。建立与公安、法院联席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深入开展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工作,推动反腐斗争深入开展。2013年我院按照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积极开展了自侦案件的百日汇战,重点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大案要案。在积极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遏制腐败的机关报机制,新途径和新办法。三是大力加强诉讼监督,积极推动公正执法。我院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努力解决司法不公、诉讼违法等突出问题。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四是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对待群众信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线索,做到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监督,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要求处理和答复。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2013年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上访案件,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