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宏带领本院干警在壶关县南关广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进行宣传。我院干警们在人员密集的广场门口,通过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扫黑除恶”标语的彩色气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扫黑除恶斗争的主要打击范围以及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方法和途径等重要内容。
8月27日,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全体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宏传达了县扫黑除恶领导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安排,领学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扶贫宣传两不误、扫黑除恶进农户”的工作方法,强调将扫黑除恶工作与脱贫攻坚、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