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向小花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9-04-29 17:21
2019年4月4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向小花批准逮捕。2019年3月12日早上6时,犯罪嫌疑人向小花因自己未满2个月的婴儿唐某某生病,时常咳嗽,自己无法承受这种压力,遂把唐某某丢到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社山村河里。9时许,向小花老公唐行智等人在平安乡社山村河里打捞到唐某某时,发现唐某某已死亡。
上一篇: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何志明批准逮捕
下一篇:恭城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刘绪明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