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丰检公诉刑诉〔2019〕130号
被告人李某某,绰号“顺根”,男性,196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211965********,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丰城市,住**镇**路**栋**号,2018年9月17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1日被丰城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丰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2月1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3月11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7、8月份,被告人李某某与范某某(另案处理)约定,范某某为李某某代为销售“澳门金沙”六合彩。范某某销售一笔六合彩,李某某就从中抽成,平码抽成百分之七,特码抽成百分之二。买六合彩的具体方法为:范某某为买六合彩的人写平码和特码,平码就是买十二生肖,买一个生肖,开奖中了就是1比1,买两个生肖开奖两个都中就中4倍,买三个全中就是10倍,4个全中时30倍。特码是买数字1到49,开奖后中了就有43倍的盈利。2017年7、8月份至案发期间,李某某从中获利一万余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宋某某、毛某某的证言;4.被告人李某某及同案犯范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丰城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明
2019年3月20日
附:
1.被告人李某某现在家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证人名单1份。
4._随案光盘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