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舒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9-04-18 16:35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舒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乾丰投资公司”(无工商注册登记)租房实施“套路贷”,由公司员工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和同行中发布小额贷款信息,吸引急需用钱的客户到公司借款,客户到公司后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登记个人资料、签订借款协议及补充协议、租房合同等,公司按照借款金额收取10%的保证金、按照借款金额收取10%的介绍费、收取200-300 元的不等材料费、同时客户需按照实际到手金额的一倍及以上向公司写借条,后期以达到故意让客户逾期或者单方面认定客户逾期或者违约,让客户按照借条金额全额还款。签订上述手续后公司会派人对客户进行上门家访,并且收取上门费500 元。如果客户逾期或者被逾期、违约,公司会派人携带所谓的借条上门找借款人及其亲属进行催收,采用语言威胁、门上泼油漆、门口墙上乱涂乱画,堵锁眼等方式,逼迫客户按照借条金额全额还款,以达到敲诈客户财物的目的。犯罪嫌疑人王舒作为乾丰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公司客户借款及员工工资发放,逾期催收信息提供,客户借条保管、提供,公司账目保管、整理等事宜。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乾丰公司采取“套路贷”方式敲诈勒索钱款人民币20.2341万元。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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