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勇等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9-04-18 16:33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勇、李亮、崔方、章小梅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6年初,犯罪嫌疑人曹勇成立鑫贷网,通过网络媒体先后招聘李亮、崔方、章小梅等人,与浙江安财公司合作经营车辆抵押贷款。2017年底,因浙江安财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后,曹勇自筹资金继续放款给客户,并于2018年6月左右成立南京汇谷金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曹勇占7成股份,李亮占3成干股,至2018年11月,公司停止放款。公司运营阶段由业务员在网上发布信息以“车辆抵押、低息贷款”为诱饵吸引急需用钱的客户到公司借款,客户到公司后需将本人车辆质押给公司后,并在车辆上安装GPS跟踪设备掌握车辆行踪,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以及两份委托书同时要求客户需要把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备用钥匙及保险单交给公司,并签订还款计划表,并设置多条无正当理由的违约条款,一旦客户违约,就安排公司人员使用客户留在公司的备用钥匙将车辆秘密控制,以达到收取客户高额违约金及拖车费、停车费的目的,签订上述手续前公司以对客户进行家访为名收取上门家访费、贷款手续费以及先支付最后一期本金、利息或借款期间的部分利息致使借款人最终只能借到达不到足额的借款。犯罪嫌疑人章小梅每天会将当天到期还款还未还款的客户名单发给曹勇和李亮,如果客户违约或逾期,公司会派贷后部负责人崔方和崔方雇佣的于生会(取保候审)、刘汉(取保候审)、段本勇(取保候审)等人通过GPS查找到客户使用车辆的位置,通过客户交到公司的车辆备用钥匙将车辆驶离停放在公司租用的停车场,随后通知客户与贷后部崔方联系,以将车辆过户或变卖逼迫客户交纳高额违约金及拖车费等,如果客户报警,崔方会拿着客户当时签的还款计划书故意混淆实际事实,以达到敲诈客户的目的。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