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提起公诉的马月俊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9-04-17 10:40
2019年4月15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马月俊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马月俊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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