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一名“恶意索赔人”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16 17:10
今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以本市各超市卖场、亲子教育机构等单位为目标,向消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举报、投诉上述单位存在消防设备不完善、经营范围超标、产品包装不规范等问题后,利用商家希望其减少投诉的心理,胁迫被害单位向其支付“顾问费”等,敲诈得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