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多吉旺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12 16:50
2019年3月12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委原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多吉旺久(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向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多吉旺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多吉旺久在担任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