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靳某某等六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发布时间:2019-04-15 15:43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某、靳某某等六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一案已由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冯某某犯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寻衅滋事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靳某某犯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宋某犯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李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韩晨曦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赵奎铭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