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4-29 16:55
日前,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日前,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12309(检察服务电话)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