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赵某某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8-11-15 08:50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4月13日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赵某某批准逮捕。
上一篇: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下一篇: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4月13日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赵某某批准逮捕。
上一篇: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下一篇: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12309(检察服务电话)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